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巴克利乔丹访谈节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巴克利乔丹访谈节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巴克利是和乔丹一届吗?
巴克利和乔丹是同届选秀,乔丹是探花秀,巴克利是5号秀,所以巴克利的天赋毋庸置疑。进入联盟之后,巴克利很快就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生涯16年先后为76人、太阳和火箭队效力过,生涯场均22分12篮板4助攻的表现足够出色。
巴克利是乔丹好友,为什么不找乔丹打兄弟篮球?
那个年代的篮球,跟现在很不一样。
那会的球员,是真的把比赛当作战争在打。伯德会带伤上阵,下场时球鞋都染了血。艾弗森被打掉牙齿,裁判要求他下场,他把血吞了继续上场。科比手指脱臼,掰回去继续上场打球,乔丹发高烧严重脱水坚持上场,砍下38分……
这些人为了打球,可以用命去拼,对他们来说,尊严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他们根本不可能拉下面子,在壮年时是找同级别的巨星抱团。
当然,你不能因此去指责现在的人动不动就抱团。当今的NBA比20年前更商业化。对巨星而言,他们的职业生涯就是一个商业帝国。而生意就需要冷静、理智、算计。对他们来说,一个决策错误,就是损失千万甚至上亿的事。
詹姆斯还没进NBA,球鞋合同就已经是9000万的天价。与此同时,他还有庞大的产业帝国。而在30年前,很多巨星的球鞋合同,也不过十万。他们不像现在的球员那般吸金,因此打球也更纯粹。
说到底,时代已经变了,你不能要求现在的人还像以前的人一样,用无畏的热血去对待篮球,把篮球当生命。
提这个问题的肯定是年轻人吧?至少没怎么看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NBA🏀,对吗?
那个年代,NBA跟现在完全不同,没有人去抱团追总冠军。一个人扛一个球队的比比皆是,而且每个球队的当家球星都不白给,也就是今天说的“巨头”。随便举几个大家熟悉的例子,查尔斯-巴克利,帕特里克-尤因,雷吉-米勒、、、还有奥拉朱旺,大卫-罗宾逊,加里-佩顿,便士哈达威,格兰特-希尔,和后来的阿伦-艾弗森,凯文-加内特,简森-基德,诺维斯基等人,基本都是一个人扛起一个球队。抱大腿?抱团取暖?当时是被人所不齿的。
而我们的查尔斯爵士,当时也是联盟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以他的名头和个性,死也不会去抱乔丹大腿。因为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要干掉乔丹这个一生之敌的念头,并且一度非常非常接近实现愿望。巴克利是一等一的硬汉,脱下球衣就可以去打拳赛的主。有谁还记得当时NBA最流行最牛掰的一句话,巴克利对教练说:请不要把我换下场,我死了以后有的是时间休息!这句话,恐怕只有乔丹第一次退役时候说的那一句能与之比肩:再也没什么可以挑战的了。
现在的我们总是习惯以当下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考量过去的人,无论现今的球员怎么抱团,在二十年前都是无法想象的。杜兰特这样的球员,放到那个时候恐怕要主攻练游泳了,不然可能被口水淹死。实际上,巴克利对现在球员抱团的现象颇有微词,不对,应该是经常大放厥词,大加批判。在他老人家看来,抱大腿绝对是软蛋和懦夫的表现。
好比足球圈里,有些天才球迷居然想让梅西和C罗组队,真是抱大腿习惯了,啥事儿都敢想。而当初巴克利和乔丹正是NBA的绝代双骄,在哪个只有铁汉没有柔情的年代,抱团是最不可能发生的一件事情。
所以,此事休要再提,否则别怪某家翻脸无情。(巴克利)
80、90年代的NBA球星,他们的心气都非常高傲,在他们看来,不存在说打不过就加入的行为,爵士黑白双煞、米勒、尤因等等,这些球星他们在被乔丹打败后,想的并不是加入乔丹,而是如何去打败乔丹,巴克利更是如此。
并且那个年代,打败乔丹拿到冠军和跟着乔丹拿冠军是有着天差地别的,还记得奥尼尔挑衅罗德曼的话吗,我奶奶跟着乔丹一队都能拿到总冠军,虽然是句调侃的话,但也反应了那个年代乔丹的统治地位。
打败乔丹,也成为了那个年代所有球星为之奋斗的目标,因为只要能打败乔丹,那么你将成为那个年代的主角,假如巴克利跟着乔丹混到了总冠军,我认为这不会增加巴克利的历史地位,反而会让人们瞧不起他。
我不反感现在的这个抱团时代,只是相比现在,我更怀恋当年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
首先,从巴克利如今的语气也可以看得出,巴克利拒绝去当一个懦夫。当初,他前往火箭和奥拉朱旺组队的时候,巴克利在攻防两端的表现也丝毫不逊色于大梦,原因就是巴克利想靠自己夺取一个总冠军。
如果巴克利加盟公牛,很明显,在乔丹身边的巴克利怎么优秀,也会被别人认为是一个懦夫。看看皮蓬的数据就知道,一个生涯场均17+,一个30+,这点差距有多大,一目了然。
再有就是公牛的薪资问题,无论是初代的乔丹皮蓬和格兰特还是后来的罗德曼,公牛的总冠军阵容基本上都是饱和的,巴克利来除非底薪,不然不可能。火箭当年就一个奥拉朱旺打头,巴克利也是晚年才去的火箭,所以,加盟公牛是不太可能的。
巴克利早年是76人的当家球星,他生涯和乔丹季后赛交手16场,但是均以失败告终。我们暂不谈最后一次,前两次巴克利都是76人老大,老大对老大,巴克利都被乔丹胖揍了,怎么看巴克利都不会去和乔丹抱团。再者,92-93赛季已经在乔丹的三连冠时期,巴克利这之前去无疑是类似于杜兰特式的投敌,巴克利是聪明人,才不会去趟这趟浑水。而且性格上也不会允许他去。
最后提一件关于二人的大事情。92-03赛季之前,公牛已经连续拿下两座总冠军奖杯,他们正在向队史第一个三连冠发起冲击,气势正盛。身为公牛的核心,乔丹的表现也是堪称完美,场均32.6分6.7篮板5.5助攻2.8抢断,其中得分和抢断都排名联盟第一。公牛以57胜25负的战绩排名东部第二,但是那一年的MVP是巴克利。
在92-93赛季,乔丹的绝对球员价值(APV)达到19.6,而巴克利的这项数据只有17.1。球员效率值(PER)方面,乔丹也有明显的优势,他达到了29.7,而巴克利只有25.9。胜利贡献值(Win Shares)方面,占优势的同样是乔丹,他的数据是17.2,而巴克利只有14.4。所以,怎么看都应该是乔丹是MVP。
巴克利抢走MVP奖杯,显然是激发了乔丹的斗志,也让他在总决赛的赛场上充满战意。的确,那个赛季的总决赛是乔丹生涯之最,连续4场40+,6场30+,打得飞猪没脾气。
所以,怎么看巴克利还是不会和乔丹走到一起去的,即便是现在,他们也不是很好地朋友。
说实话90的篮球时代是在讲一人一城的故事,也和美国人的英雄主义相得益彰。那时看球感觉更像城邦之间的对决,而现在的nba变的太商业化。
而硬汉巴克利怎么可能错过当英雄的机会。以当时nba的血性,凡是当家的球星都很难屈居人下。当英雄还是帮手?答案显而易见。巴克利和乔丹关系好,不正也是因为彼此欣赏对方不屈不挠的坚韧意志吗?一生的对手会是更好的兄弟。
要知道巴克利也是让nba被迫修改过规则的人。因为他屁股太大,太能怼,限制了背身单打的时间为5秒。而且巴克利说过“是人都知道我是世界上打球最好的球员,你说乔丹?那家伙就不是地球人。”这份傲气就使得他不会只是个帮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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