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文化节目的看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关于文化节目的看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传统文化娱乐化综艺化?
“传统文化”娱乐化,首先要对传统文化进行不要的区分,对于艺术方面的传统文化,娱乐化一些便于艺术传承,雅俗共赏,如戏曲、书画、诗词等,但要抵制庸俗化、低俗化。而有些传统文化是不应被娱乐化的,再次略谈一二:
一、传统风俗。传统风俗既有时代烙印又受环境熏陶,在一定群体有很深的感情基础,不应随意娱乐化。
二、经史典籍。经史典籍传承千年,是民族文化的根基,从学术层面上做与时俱进的研究阐释是必要的,不能随便娱乐化。
三、历史。历史是用来传承和警示的不是用来娱乐的,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
总之,我们要历史的看待和传承传统文化,而不能不求甚解肆意曲解传统文化,这是我们对自己民族的尊重。
传统文化就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世界各地,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包括:古文、诗、词、曲、赋、民族音乐、民族戏剧、曲艺、国画、书法、对联、灯谜、射覆、酒令、歇后语等。
要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传播就要做到继承、借鉴与创新,并主动融入世界文化,是中国今后文化发展必由之路。而文化的建设,必须坚持继承、吸收、创新。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偏向于娱乐方向,所以传统文化改变枯燥之处融入娱乐之中,也是文化的进步与创新,毕竟一成不变会被社会淘汰。
传统文化适当的娱乐化综艺化反而是更好的适应社会进行一代一代传承。
传统文化娱乐化、综艺化,这不仅使人想起《论语.八佾》篇一开始描写的场景,鲁国的权臣季氏,在家里演绎“八佾”之舞,这是在重大的祭祀活动中使用的舞蹈,而且只有中央天子才有资格使用。
当时的鲁国只不过是周朝的属国,而季氏又仅仅是鲁国的臣子,这明显是在拿国家的礼乐制度当儿戏,所以孔子听到这件事后,就非常生气的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意思指这是决不能容忍的事情,当时周王朝中央政府已经无力控制列国的局面,那么只能容忍,而容忍的代价就是最终被历史抛弃。
文化传承虽然也有“寓教于乐”的说法,但“乐”的目的毕竟还是为了“教”,如果纯粹是为了“乐”而“乐”,那文化也就不再是文化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文化,都是为了教育人的品性,将人的欲望导入一个合理的区间,以维持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以避免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损害到他人。
如果人的欲望没有文化加以疏导而无节制的泛滥,那就必然会引起社会的极大混乱,无论是害人者还是被害者,都将会惶惶不可终日,弱者固然被害,而害人者也终将被害,这种结果是不会有幸免者的。
所以文化无论用什么形式表达,教化人的特质不能变,现在有些娱乐节目则不是这样,他们只不过是把传统文化当成一个工具,或者干脆当成一个幌子和噱头,目的却是为了圈粉,为了提高它们的知名度,所以对文化没有任何的敬畏,纯粹是为了娱乐而娱乐,这就非常的欠妥了。
笔者认为 : "传统文化娱乐化综艺化"现象,也是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方式之一。
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其方式多种多样,不仅仅局限于"直白式说教","娱乐化、综艺化"方式也是其重要方式之一。
传统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其关键要注重两点。一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 二是让人民大众普遍接受与理解。"娱乐化、综艺化"方式,在传统文化传承过程中,也有自身固有的优势与劣势。
其优势在于它能够形象地、生动地显现时代精神,以一种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文化。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嬉笑怒骂皆文章"。寓教于乐,克服了呆板式说教的局限性,更利于传统文化传播与传承,更利于大众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与接受,故不失为一种良好的传承方式。
但是,它也存在局限性。由于它不是"直白式"的说教,所以对创作者的知识水平和对传统文化精髓的理解要求较高,同时还要求创作者对生活和时代要有深刻理解,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否则,就容易走到媚俗的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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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文化节目的看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文化节目的看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