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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有哪些女性初次登场的描写令你印象深刻?
开门见山,印象深刻的当属《红楼梦》中的“凤辣子”王熙凤。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 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门进来。
看过87版的《红楼梦》中王熙凤登场的场景后,感叹道,原来是那么浩大有势的登场场面。后来,看过小说后,对于王熙凤登场的画面感更是印象深刻。
且看曹雪芹先生的描写:
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仙妃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珮;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散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
看完这段登场描写后,气氛开心,人物性格也可见一斑,真让人大呼过瘾!真妙啊!
感谢您的阅读!不知道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哪些女性初次登场的描写呢?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南北朝,佚名《木兰辞》:
描写花木兰的起首句,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
长诗开篇直接点到纺织女儿花木兰,为家为国忧心如焚的样子。
花木兰的故事,在民间流传广泛,真真正正的女中豪杰,上马为国杀敌,卸妆后婀娜多姿。
木兰从军故事,曾经搬上银幕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人们感叹老百姓家中的柔弱女子,如同热血男儿一样为国分忧。
我认为这首长诗《木兰辞》一开始对木兰的描写相当细致入微直叙主题。
简化了很多繁琐无用的辞藻,开门见山的把木兰的心情,行为,全部刻画描写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野骆驼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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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第一次进容国府令人印象深刻。
《红楼梦》这样写到:
刘姥姥刚到荣府门前,见到轿马往来,她有点发晕。一开始不敢太过去,。刘姥姥不敢过去,但是还得必须过去,于是她掸了掸衣服,这大概是因为从农村来,怕衣着太差而让人笑话。她还教了板儿知礼的一些话,然后挪到角门前。
而对门丁和周瑞家的,刘姥姥也是小心答话而时时“陪笑”。到了王熙凤的住处,她更是“屏声侧耳默候”。
当时王熙凤在和贾蓉正说笑不停,刘姥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此时坐不是,立不是,藏没处藏”,好不容易等到贾蓉离去,她这才“方扭扭捏捏在炕沿上坐了”。
而且在吃了饭后,刘姥姥赶紧“拉了板儿过来,舌咂嘴的道谢”。
精明霸气的凤姐当得知刘姥姥来的真实意图后,表示出贾家经济上也是有点紧张不够开销时。
刘姥姥有点心里发凉而泄气:“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
刘姥姥真的拿到银子后,那神态和言语更为生动:“刘姥姥只管千恩万谢的,拿了银子钱,随了周瑞家的来至外面”。
曹雪芹把一个与贾家有远亲的关系的农村贫穷的老太婆的人物,那急切求人又极力讨好,又达到了目地的经过,让人印象深刻而读过不忘。
刘姥姥初进贾府的经历也为她以后几次来贾府,做了似滑稽又似俗气的事;做了巧救巧姐的事,留下了让人感叹的铺垫。
沙沙小观园,谢阅读者。
一、女性艺人形象。
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对初次亮相的一名舞女人物描写的令人印象深刻。
她个儿不高,但是她优美的身材看起来这样细长。她的皮肤略带棕色,但人家可以想象她在阳光下一定像罗马妇女和安达路斯妇女一样是淡金色的。她底小小的两脚也是安达路斯式的,她们正舞着一个两脚相并的步法,她在一张随便铺在她脚下的波斯地毯上跳舞着,旋转着;当她每次转过身来的时候,她光辉的脸经过你面前,她乌黑的大眼睛超你一闪。
所有在他周围的人们都目不转睛,大张着嘴,当她这样伴着鼓声跳舞时,她两只圆圆结实的手臂,把一面小小的鼓高举在她的黄蜂样小巧玲珑的头上,还有她的没有绉褶的金色紧身衣上,她底舞动时膨胀起来的带小斑点的袍子上,同着她的裸袒的肩膀,她的时时从裙子里露出来的两腿,她的黑头发,她的光亮的眼睛,说实话,她看起来简直是个超自然的生物。
二、描写女性美貌。
笑笑生在《金瓶梅》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初次显现露面的月娘,刻画细致入微。
"月娘在坐上,仔细定晴观看这妇人,年纪不上二十五六,生得这样标致,但见她,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带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茑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
"玉貌娇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吴月娘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向上流,论风流如水晶盘内走明珠,语态没似红杏枝头笼晓日。"
描写美貌笔净干练到位,令人印象深刻入心。
三、描写风骚女性。
《情人》的主人公——简,也是杜拉斯本尊。
我看过很多小说,没有一本比杜拉斯的《情人》开头更加的吸引人,女主角出场已经老了,可是通过一句话,“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而更加的令人想入非非了。
我们女人视爱情为生命,没有比这一段更加惊心动魄的深入灵魂来打动女人心的爱情宣言了,一生一世的爱,壮烈而又令人动容,无关容颜与岁月。
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写的,主人公是一个青春期白人女孩子,她父亲早亡,母亲投资失败,有一个不成器嗜赌如命的哥哥,这样的家庭,不可能不贫寒。
身为女子,我们不可能没有经历过青春敏感时期对贫寒底色下的自卑,因为贫穷,没有漂亮衣服,没有零花钱,甚至没有朋友,一切都容易变得畏畏缩缩,而且家庭里的环境还有人都糟糕透了,却无力改变。
穷,会让最青春的自己最没有色彩,更不要说具备性的魅力了,可这个白人女孩的出场,却别有一个,身上的东西虽然廉价,但却性感妖娆。
我身上穿的是真丝的连衫裙,是一件旧衣衫,磨损得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来是我母亲穿过的衣衫,有一天,她不要穿了,因为她觉得这件连衫裙色泽太鲜,于是就把它给我了。这件衣衫不带袖子,开领很低。是真丝通常有的那种茶褐色。这件衣衫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觉得我穿起来很相宜,很好。我在腰上扎起一条皮带,也许是我哪一个哥哥的一条皮带。
旧衣服旧皮带,没有一样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包括她的鞋子,也是最便宜的:
那天我一定是穿的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那时我穿的就是那样一双鞋子,我看那天我只能是穿那双鞋。是我母亲给我买的削价处理品。
如果我们都处于那样一个环境里,表情一定猥琐,形容必定枯槁,绝对无法美起来,可女主人公所因为带了一定不想干的男士帽子,一身装扮却美得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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